南街村是共同富裕吗?

作者:亦工农2010-03-1902:31:31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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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街村是共同富裕吗?

原创作者:亦工农

南街村是共同富裕吗?表面上南街村村民和村干部似乎待遇相差不大,所拿工资只不过从少量到250元不等,所分住房也不过70平方和92平方之差。但是我们看事物不能只看表象,更重要的是要看实质。让我们来拨开表象、假象看真象、实质,深入考察和认真比较一下南街村普通村民和村干部的生活和财产、收入状况,就可发现二者之间的巨大贫富差距,简直一个在九天之上,一个在九地之下,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共同富裕

我们首先看看广大普通村民的生活和财产吧。王宏斌说:南街村实现了所谓共同富裕的目标———“要让村里人富得一分钱存款都没有。不错,虽然南街村表面上实行了一种自称为共产主义的分配制度,南街村村民每人每月只发少量的工资,最高不超过250元人民币,还自称为发扬二百五精神,虽然南街村村民能得到定量发给村民吃穿用住几乎所有生活用品,其中包括一套住房,住房也只有两种样式,一种是92平方米的,分配给人口较多的及领导干部住,另一种70平方米,分配给人口较少的普通村民住。两种住房差距不大,只是差了一间卧室。由于房子是统一分配的,因此还统一分配了一套家具、电器,不包括录相机、影碟机、计算机网络等等,传说这类电器在南街村是禁止使用,以防止资产阶级思想腐蚀村民。所以家家户户的样子几乎都是一样的。如此表面看来南街村似乎贫富差别不大,可以叫做共同富裕。

但是我们看问题不但要看其表面现象而且要看其内在实质,表面上按理论说来所有权名义上是集体的,而村民作为集体的一份子,对这一集体财产应该具有其应有的一份所有权。但是实际上南街村村民不但对南街村集体财产没有任何真正的所有权,就是对分配给他居住和使用的住房和室内家俱、电器等设施也没有真正的居住权、使用权和支配权。例如网上早就有文章揭露,一位该村村民因不听村干部的话,即被停水停电停粮,勒命留下室内全套设施,全家“裸身”搬出,自找住处,这雄辩地说明南街村的普通村民连一个租房者都不如,租房者只要租房期未到,房主还不能随时将他赶出住房去。但是南街村的干部却可以随时将本村村民,赶出名义上号称属于全村村民集体所有的住房。由此可见这个集体所有只是虚的,广大村民对这些集体财产毫无任何产权和处置支配权,居住权和使用权。这与毛时代集体化时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公共食堂时干部动辄拆毁农民的房和停农民的饭,让农民挨饿受冻毫无两样。显然南街村村集体住房名义上所有权是集体的,实际上所有权完全捏在村干部手中,干部说给你住,你才有权住,干部不高兴,你就无权住,就得滚蛋。南街村农民除了没有自有产权的私有房屋外,南街村村民几乎都没有存款,村里不鼓励存款,也无款可存。而让我们反观当今中国农村的整体情况吧:全国农民自有住房率几乎达百分之百,2008年全国农民人均住房面积已达31平方米,而且几乎都是自有产权。全国农村人均存款暂按中等省份山西省的2008年的数据计算为2809元,从这两者数据对比即可知,南街村村民作为中国农民的一部分,却在全国农民平均自有产权住房约达31平方米的情况下,没有一寸自有产权住房;在全国农民平均存款约达2800元的情况下,几乎没有个人存款。此外在全国,农村家庭电视机每百户的拥有量为107台;手机产品每百户家庭保有量达到150部;冰箱、洗衣机的百户保有量分别为60台和68台;空调产品每百户拥有25台,除空调外,大多数或绝大多数家庭分别各拥有1台,且都是自有产权的情况下,南街村村民却没有自有产权的家俱和家用电器等私有财产。也就是说他们处于的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赤贫状况。如果集体破产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将失去一切。这是普通村民的情况。

至于南街村村干部他们的情况如何?表面上他们也和多数农民一样住的是集体所有住房,只不过面积大了22平方,拿的工资是250元。但是实际情况又是怎么样的呢?

根据有关记者的认真调查:南街村早在2004年12月就已经进行了化公为私的资产阶级股份制改造,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南街村集团的登记材料中,注册资本为5亿3千万的南街村集团股权结构,由河南省中原工贸公司占40%(21200万元),王宏斌占9%(4770万元),郭全忠6%(3180万元),贾忠仁6%(3180万元),王继春6%(3180万元),窦彦申6%(3180万元),刘晓青6%(3180万元),王金安6%(3180万元),邓富山3%(1590万元),张平3%(1590万元),王武军3%(1590万元),卢林政3%(1590万元),姚喜兰3%(1590万元)。在12名自然人股东(资本家)中,出资额最高为4770万元,最低为1590万元。

这12位自然人股东,都属于南街村三大班子的领导成员。其中,王宏斌是村党委书记,郭全忠是村党委副书记,贾忠仁是村委主任,王继春为南街村集团党委副书记,窦彦申为集团总经理,刘晓青是食品厂厂长,王金安是村办公室主任,邓富山为包装材料厂厂长,张平是南街村彬海胶印公司经理,王武军、卢林政是集团副总经理,姚喜兰是南街村集团麦恩鲜湿面公司总经理。

这个事实清楚地说明,南街村的村干部实际上并不是与普通村民平等的公仆,都已确确实实是身价数千万甚至准亿万的红色资本家。

包括王宏斌在内的南街村诸领导,在他们侵吞南街村集体财产被揭露后,虽然对改制的消息均予以否认,并说是因为股份制改造要求应有自然人股东,是工商局要求这么做的,所以才这样做的;如雷德全这样不属于企业高管的村委相关人士,也说这只是形式上的;大多数南街村的村民,更是坚称这样的事情不可能发生。

但是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并不因他们口头上主观否认而不存在,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南街村集团的登记材料中,以上股份制改造的股权分配都是千真万确的。记者从河南省工商局查阅的工商资料显示,南街村集团的注册成立时间为1997年,当年南街村只有5个法人(集体)股东而无任何自然人(个人)股东,而改制发生在2004年11月,改制后5个法人股东变成了1个法人股东和12名自然人股东,其中南街村党委书记王宏斌个人持股9%。也就是说,南街村集团成立注册时为集体企业,只是在后来才改制成了有自然人股东的股份制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集团公司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股东。不过,这个股东其实可以是法人股东也可以是自然人股东。

并不是登记部门——工商局要求这么做的,是南街村集团内部在2004年11月就已经将股权结构、公司章程等变更完毕之后,才于2004年12月向工商局提交了变更等登记申请书。在包括《公司法》在内的相关法律中,亦无集团公司必须有自然人股东的规定。既然《公司法》白纸黑字并没有如此规定,那么南街村干部并未实际投一分钱资,就在股份制改造的名义下,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伪造出资,而且是货币出资的“收付款项证明”,利用权力未出分文,就将南街村集体财产化公为私,居为已有,在工商局登记为拥有数千万财产的大股东,转眼之间南街村干部分文未付都成了千万富翁和红色资本家。这样岂不是权力股?这与毛泽东时代的政治工分又有什么差别?这个事实难道还不铁证山吗?

记者调查还发现,其实早在2004年南街村集团改制之前,王宏斌就推动了私有化的进程。例如漯河市工商局的档案资料显示,早在2001年9月,漯河南街村全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全威制药)成立时,其股东构成为:北京国开东方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和以王宏斌为首的23名自然人股东。当年坚称抵制私有制的南街村,就是这样从2001年在法律意义上接纳了私有制。南方都市报记者查询到注册号为4111002103267、注册资本是8500万元,名为漯河南街村全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家企业。在其股权结构中的23名自然人股东中,除了姚喜兰外,南街村三大班子的11名成员均是该公司股东,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在证明各南街村集团高管出资购买股本的收付款项证明上,王宏斌等12名南街村集团高管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上手印,他们都坚称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诚实信用原则,保证以上所述内容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如有虚假,甲乙双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白纸黑字、红章指印,货币出资的“收付款项证明”,具有法律责任,证据确凿。在乾坤朗朗下,如此铁证如山的事实,任何自辨都是无力的和徒劳的;左奴们为此所作的任何辩护只能证明他们是红色资本家的走狗和奴才。

以上是南街村干部有据可查的财产,此外村干部的财产和收入还表现在另一件偶发事件上。这一事件使暗藏在幕后见不得阳光的南街村干部的灰色和黑色收入冰山露出了一角,大白于天下。原村主任王金忠,和现任村党委副书记郭全忠都是王宏斌的左膀右臂。王金忠于2003年因心脏病突发去世,曾令王宏斌悲痛万分。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此人死后清理其遗物时,在其办公室的保险柜中据称至少发现了2000万现金及多本户主为王金忠的房产证。更让人感到震惊的是,在王金忠追悼会的当天,有几个抱着小孩的王的二奶来到现场,对王生前拥有的财产提出要求。

当记者向他问起这件事,王宏斌不置可否:人大不了一死,人都死了谁还去追究?我们南街村反正没有去查证过那些事。。一个号称是共同富裕的共产主义实验村的小小村干部竟然个人拥有2000多万元的不明来源的现金巨款,和数套私有产权的住房,还包养了几个二奶,这些二奶又要花去多少钱?这些钱是怎么来的,竟然不去查处,似乎是小菜一碟,王宏斌好大的口气,真是财大气粗!可是人们有理由不禁要问:这样涉及数千万元的经济案件,竟然不闻不问,不去查处,有关村领导是否涉及共同腐败,还是渎职不作为?

曾有到南街村采访的一个细心的记者注意到在南街村某个村民楼中间,有几个车棚里挤满了电动车,楼下更停着私家车。从奥迪、别克、帕萨特到丰田、海马、本田、现代、吉利、三菱,形形色色。该记者初步估计一下,在此栋楼有将近1/3的农户楼下停着私家车。显然这是某些特殊农户专有的。每月最多工资只有250元农户又怎么能买得起、用得起私家车?

因此记者一追问这是谁的车,得到的答案竟然都是亲戚家的找亲戚借的。南街村真是怪事多:竟然张三的车是借的,李四的车也是借的,王五的车还是借的?!王宏斌似乎比那些人高明一点,他不说是:找亲戚借的。他的解释是:在南街村走集体经济道路之前,不少的村民干过个体户,这些年在村里衣食住行全不花钱,手头里攒点积蓄也是很正常的呀。,为什么明明是自已的车,却偏偏要说是找亲戚借的,这只能证明他们买车的钱来路不明。

综上所述南街村在所谓毛思想共同富裕的幌子之下,其实隐藏着惊人的两级分化和巨大的贫富差距,一边是大多数普通村民在九天之下:他们是现今中国农村唯一上无片瓦,下无插针之地和没有任何财产(如存款)的赤贫群体,是改革开放新时代中国最贫穷的弃儿,他们已变成象1958年人民公社时代被剥夺一切私有财产的农奴。而另一边则是南街村的少数干部,却与普通农民简直有天壤之别,他们在九天之上,不但自已对所有集体财产具有绝对的支配权,对村民拥有剥夺其住房和吃钣权利的绝对处置权,而且他们拥有动辄上千万乃至数千万甚至近亿的个人股份财产,有的还已经被发现暗地里拥有2000多万的赃款现金,他们不但有钱而且还有车,而且还发现他们中有人还有几套自有产权的私房,有的还拥有几个二奶......,他们已变成了中国农村富得流油的红色资本家。够了,南街村是不是共同富裕难道还不清楚吗?只有真正的脑残和奴才、狗腿子才会为南街村叫好!

南性街村集团现在在帐面上欠债额高达16亿元,这与南街村干部胡作非为脱不了干系,如南街村一把手党委书记王宏斌为攒钱实现其扩张野心,竟不顾自然界客观规律,花费巨资搞所谓永动机项目,结果单是这一项目就造成国家贷款的巨额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这里面是否存在权钱交易和腐败黑幕?有关部门为什么不去查处?这些钱难道不是国家财产和人民血汗吗?

整个社会都朝着私有化发展是事实,但这肯定不是全部。谁能没有个私心呢,我也有私心,我的三个孩子都安排得可好,开后门上了军校。那一般群众就没有这种权力。王宏斌大言不惭地说,但总体上来说我相信我们许多党员还是以集体利益为重的。。将自己的几个儿子开后门跳出南街村农村,这与当年人民公社时代农村基层干部搞特殊化开后门,将子女招工招干跳出赤贫落后的农村,又有什么两样。这开后门难道不要钱吗?这些钱是哪里来的?这里难道不涉及腐败吗?,既然开后门,有私心,就不要装什么大公无私;既然普通村民和少数村干部贫富差距如此巨大,就不要说什么共同富裕;既然搞的是资本主义的股份制,就不要贴上共产主义的标签。明明背叛了毛泽东思想,却要打着毛泽东的旗帜来骗人,这岂不是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南街村一方面化公为私大搞资产阶级股份制等贪污腐败,造成南街村史无前例的两级分化,造成国家贷款的巨额损失,另一方面却大树特树毛思想的红旗,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很显然这样做是为了拿毛泽东当挡箭牌来掩盖自己的贪赃腐败和赎职罪行。事实确实如此,原村主任王金忠被发现个人贪污藏有2000多万元的巨额赃款,并有多套个人产权的私房,以及多个生有小孩的二奶之后,如此惊天腐败大案,竟然多年来一直无人敢查处!难道南街村欠债亏损16个亿就是已死去的原村主任王金忠一人所造成的,其他村干部,特别是村一把手党委书记王宏斌难道就没有腐败和责任吗?王宏斌为满足个人扩张野心而搞永动机的一个错误决策,造成国家贷款2000多万元的巨额损失,这样严重的赎职罪行,也竟然多年来未被立案!显然新生的红色资产阶级深知:只要他们打着毛泽东的红色旗帜,就好象过去的封建贪官污吏手拿皇帝的免查金牌一样,不管他多么贪赃枉法和赎职腐败,谁也不敢去查处。南街村铁的事实难道不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点吗?

本文作者:亦工农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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